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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小的因為跳舞
不小心把腳給弄傷了
還傷得不輕 真是個奧少年
我腳住了很多鬼 都要廢了
因為都搭公車上下班 所以常有機會站很長的時間
這對我的腳真的是很大的負荷
真的很需要坐著才安全


問題來了 除非拿著柺杖
或是穿短褲裙子露出包了一大包的藥布 散出濃濃的藥味
或是真的影響到走路(一般來講這也不會坐公車了)
否則不會有人知道你腳受傷了
小的傷雖然不會完全影響到走路
但是傷到足跟骨 讓我每走一步都會非常疼痛
我又不想很誇張的走得很奇怪
但就算我故意走得很奇怪 也未必有人會讓位
因為他們沒看到你受傷

有一次我忍不住跟母親大人抱怨起博愛座等於老人座
一般人只有看到老人才讓位(有時候還不一定讓)
受傷的地方被長褲長袖包住 誰知道啊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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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pernam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